1、逐步清理税收返还:推动市场公平竞争
《公平竞争审查条例》等政策的实施,使得各地正逐步清理税收洼地,废止税收返还相关政策,这是推动市场公平竞争的重要举措。
清理税收返还可消除不公平税收优惠政策,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。企业将更注重自身核心竞争力和服务质量,而非仅依赖税收优惠政策降低成本。
2、服务价格上调:税收返还变动的连锁反应
近期,多地灵活用工已经上调服务价格至7%以上,同时多家网络货运平台也上调了税率,一些平台已经直接跳到了10%、10.4%,甚至11%。
从长远来看,合理的价格调整也有助于平台提供更优质的服务。灵活用工平台需要通过提高服务质量、创新服务模式来赢得市场,保障灵活就业者的合法权益,这将促使平台加强自身建设,提高运营效率和服务水平,推动整个行业向更加规范、健康的方向发展。
3、涉税信息报送:互联网平台企业的新义务
互联网平台企业应当于2025年10月1日至31日期间,首次报送平台内的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身份信息、收入信息。
对于平台企业来说,报送涉税信息是一项新的义务和责任。虽然这可能会增加企业的运营成本和管理难度,但从长远来看,有助于平台企业规范经营,提高信誉度。通过与税务部门的合作,平台企业可以更好地了解税收政策,避免税务风险,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条件。
对于税务监管部门而言,获取平台企业的涉税信息是加强税收征管的重要手段。通过对涉税信息的分析和比对,税务部门可以及时发现税收违法行为,加强税收征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。同时,这也有助于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,促进互联网平台经济的健康发展。
4、个税申报变革:灵活用工平台人员按照劳务报酬申报
过去,在灵活用工平台的灵活就业人员个税申报方面,存在一定的模糊地带和不合理之处。
为了规范税收征管,保障国家税收收入,国务院发布《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》,平台需要填报《平台内的经营者和从业人员身份信息报送表》《平台内的经营者和从业人员收入信息报送表》等表单,灵活就业人员的个税受到监管。未来灵活就业人员的个税需按照劳务报酬申报。
一方面,社保新规下,社保成本上升,企业可能转向风险更低的非劳动关系用工方式,规避社保成本,催生灵活用工规模上升。与此同时,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的调整,也将促进企业对灵活用工需求的增加。
另一方面,灵活用工平台积极调整以适应新规要求。《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》执行后,税务趋向合规发展,平台企业服务差异化将成为核心竞争力,交易量会逐步回升,资源将向头部聚拢。
在以上背景下将促使网络货运平台从税返依赖到合规重生进行转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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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络货运平台:从“税返依赖”到“合规重生”
关上的门:税返暂停与虚开发票被终结,2025年,多地叫停“违规税返”政策,曾占网络货运平台实缴税额30%-50%的财政补贴戛然而止。
更致命的是,税务部门开始高压打击行业“高压线”虚开发票行为——浙江某物流平台因涉嫌虚开超百亿元发票被立案调查,3000余家关联企业面临税务稽查,企业通过平台“开票”套利的灰色路径彻底曝光,彻底封死。
网络货运行业长期存在的最大难点就是进项抵扣。平台因个体司机难以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,导致实际税负率高达 8.5% 以上,所以网络货运平台拼了命的往“税收洼地”跑,拿到返税后,利润增加,就有了低价竞争的底气,有的平台服务费结算价只有4%或者5%。
开启的窗:进项抵扣扩大与数字化监管,2025年8月11日,财政部、税务总局发布《关于明确快递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公告》(2025年第5号),为网络货运平台送上“合规礼包”:
燃料、通行费可抵扣:平台代司机采购的柴油、天然气、ETC通行费等,取得合规发票后可按13%或3%税率抵扣增值税。以一单20000元运输业务为例,若平台代采购4000元柴油(进项税520元)和1000元通行费(进项税30元),税负可从1650元降至1100元,降幅达33%。
新能源红利:电力、氢能等能源类型纳入抵扣范围,为转型新能源的物流企业降低成本。
好处呢,就是新规通过用途真实性和凭证合规性的双重限定,为平台合规抵扣提供了明确依据。返税虽停了,成本增加了,但允许抵扣,成本也降低了。
新规执行后平台可以选择自行采购并交付燃料,但平台自身管理机制要求就更高了,需建立司机账户系统,记录每笔燃料采购的时间、地点、车辆信息,并与运输任务的 GPS 轨迹数据关联,以证明用途真实性。
也就是常说的“四流合一”,即合同流、资金流、物流、票据流。
政策联动效应:
费率上涨:平台成本上升推动服务费率从4%-6%涨至10%,8月初已经有多个平台宣布涨价。
行业洗牌:如满帮、货拉拉签署《自律公约》,承诺实施货主实名制、阻断超低运价货源,并建立运费催付机制,司机时薪因此提升18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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灵活用工:从“灰色套利”到“阳光合规”
关上的门:经营所得核定征收被叫停
过去,部分平台将灵活就业人员包装为“个体户”,通过核定征收将收入按极低税率计税,甚至0个税。这种模式在2025年彻底终结——除网络货运、网络货物销售等特定场景外,灵活用工收入统一定性为“劳务报酬所得”,堵住了年入百万者不交个税的漏洞。
税务部门对灵活用工平台的稽查,通过对收入拆分、股权转让收入转换性质、假业务真回流等虚假灵活用工业务的稽查,让“灵活用工=避税工具”的旧逻辑成为过去式。
3%的个税预扣,3-45%阶梯税率综合所得汇算,把企业通过灵活用工弄虚作假的成本大大提高了,此路自然不通了。
在之前的文章里,说过这么一句话:“灵活用工只适合低收入人群,不再适合高收入人群了”。
开启的窗:个人税收优惠与流程简化
新政为灵活就业人员送上“定心丸”:个税负担可控,个人通过平台取得收入,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,且可累计扣除5000元/月基本减除费用。预扣时按3%-45%阶梯税率计算,与工资薪金类似,对于年收入14万以内的个人来说接受度就更高了。
“支付即开票”试点:福建首次将“支付即开票”模式推广到灵活用工行业,灵活就业人员完成任务后,系统自动关联业务信息开具数电发票,解决个人“不会开票、不愿开票”和平台无法取得发票抵扣的痛点。
监管更加严格:涉税信息要求更加透明化,平台需报送企业与个人信息至税务部门,包括营业执照、用工场景、收入明细等,杜绝空壳企业套利。
政策联动效应:
费率调整:有的平台明确拿不到返税了之后,通知服务费从5.5%涨至6.8%。
行业准入限制:平台也在摸索,也在调整,哪些行业、哪些岗位不能做,例如人力资源、劳务公司、物流运输等等。
谁都想在政策框架内继续活下去,但要看谁率先创新服务,抓住更多的客户,突破利润阈值。
还有一点,就是承担起社会责任。正如财政部、税务总局公告所强调:“网络货运经营者需以承运人身份承担责任,而非仅提供信息撮合。”
政策关上一扇门,往往是为了推开一扇窗,但还是要小心,谨防太胖被卡住了。
当“税返”与“套利”成为历史,经历过合规经营与技术创新后,也许行业的未来会更加光明。
文章来源:网络货运平台指南